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
规定动力电池怎么编码、由谁回收、拆解资料怎么提供,以及生产、维修、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分别报送哪些信息。
六部门令第 73 号 · 2026-04-01 起施行查看资料
做收货、拆解、检测、出库或报送时,可以直接找到相关文件和重点内容。资料页同时保留文件编号、施行时间和官方链接。
规定动力电池怎么编码、由谁回收、拆解资料怎么提供,以及生产、维修、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分别报送哪些信息。
说明“梯次利用”企业公告管理的调整,并规定废旧动力电池产品可以进入哪些应用领域。
综合利用企业建设和运行时,需要关注厂区布局、设备、资源回收、能耗、环保、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。
说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需要什么资质,车辆和动力电池怎么登记,拆解产物和零部件怎么记账。
说明回收服务网点的场地怎么设置、需要哪些设备和人员,以及电池接收、存放和安全管理怎么做。
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提出通用要求,涉及回收、存放、移交、运输和综合利用等多个环节。
说明电芯、模组和电池包分别怎么编码,编码由哪些部分组成,以及条码等数据载体怎么使用。
说明动力电池包和模组拆解前要准备什么、作业时要注意什么,以及场地、人员和设备需要满足哪些要求。
用于检查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材料回收情况,包括工艺过程、主要产物、回收率和质量指标。